幹細胞移植的種類


 

正常人體內血液細胞包括紅血球、白血球及血小板,而這些血液細胞係由骨髓裡的造血幹細胞(Stem cells)不斷地繁殖與分化製造出來。所謂『血液幹細胞』即是指這些具有繁殖與分化能力的造血母細胞,具有極佳的自我更新(self-renewal)以及增生(proliferation) 的能力,平常主要存在於骨髓裡,約佔骨髓中有核細胞的1%左右,而在周邊血液中卻非常稀少,不到0.1%。 這些血液幹細胞,在人體中除了在骨髓與周邊血液中可以找到之外,在出生時的臍帶血中也富含許多血液幹細胞。幹細胞移植,簡單地說就是將幹細胞輸注到病人身上的周邊血液之後,幹細胞因為有特殊的歸巢(homing)功能,新的幹細胞會取代不正常或失去造血功能的骨髓裡,恢復病人的造血機能,稱之為幹細胞移植。幹細胞移植時需要足量的血液幹細胞,因此幹細胞移植,依血液幹細胞的來源,可分為骨髓移植、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與臍帶血移植,以下會分別簡單介紹。 所謂的『骨髓移植』,其幹細胞的來源就是直接由骨髓抽取,操作的地點一般會在醫院的手術房,通常會在全身麻醉的狀態下進行,利用抽吸針插入骨盆的腸骨內,抽取出黏稠紅色的骨髓液。 所謂『周邊血幹細胞移植』,因為周邊血液本身幹細胞並不多,所以在收集前要先設法增加周邊血液幹細胞的數目;收集的時間一般是在化療之後的造血細胞恢復期,或是經由施打白血球生成素來促使幹細胞增加數目。周邊血液幹細胞集的方式,是使用血球分離機由周邊血液來收集幹細胞,過程類似捐血。 所謂『臍帶血移植』,每個新生兒皆可以採集。採取的方式是在嬰兒出生時、趁切斷臍帶並且抱離母親以後,從臍帶採取,因為不會碰觸到寶寶和媽媽的身體,所以不具侵害性。但是每個新生兒的臍帶血所含有的造血幹細胞,只剛好足夠給一位兒童使用。所以如果是在青春期以後的受贈者,一份臍帶血通常是不夠幹細胞移植使用的。 而幹細胞移植,依供給者來自本身與否,又可分為『自體骨髓移植』與『異體骨髓移植』。自體骨髓移植,其供髓者就是病人本身;異體骨髓移植,又可分為『親屬性』與『非親屬性』骨髓移植,親屬性骨髓移植其供髓者為病人的兄弟姐妹或其他近親家屬,而非親屬性骨髓移植供髓者則為一般志願捐髓的社會大眾。

 

幹細胞移植的目的,主要是替補或更換之前被密集的大劑量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破壞的骨髓。對自體幹細胞移植而言,幹細胞移植通常不是作為疾病直接治療的方式,而是為了容許更高化學治療或是放射線治療的輔助療法。這也是為什麼高劑量化學治療合併自體幹細胞移植這類形式的治療,經常被稱為『以幹細胞支持的高劑量化學治療』。 對異體幹細胞移植而言,如果是治療良性的疾病,如再生不良性貧血、地中海型貧血、或是一些先天性的疾病,此時移植的目的,則是希望更換不正常或是有缺陷的的骨髓。如果如果是治療良性的疾病,則是利用異體幹細胞移植治療腫瘤時,透過移植體抗癌效應 (graft verse tumor effect、GVT effect),增加治療惡性腫瘤成功的機會。 目前幹細胞移植的的適應症包括:

  • 1. 嚴重性再生不良性貧血症
  • 2. 各類白血病
  • 3. 惡性淋巴瘤(包括何杰金氏淋巴瘤與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 4. 若干先天性疾病(如重型海洋性貧血症)或免疫缺乏症
  • 5. 其他固態性腫瘤 其中前二項疾病目前健保可以給付,而其他疾病則需要事先申請准後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