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看懂菸害防制法新規定

 

囿於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尤以青少年為然。為遏止這些違法亂象,國民健康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請民眾與業者避免違規觸法。

菸害防制法除了主要修正重點外,其他修正點如下:
一、 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
二、 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
三、 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至50%。
四、 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
五、 加重罰責。